【必讀】政策通知
政策一:商務部辦公廳印發《關于幫助外貿企業應對疫情克服困難減少損失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
當前,我國發生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我外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面臨困難。為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積極做好疫情應對工作,幫助企業維護合法權益、減少經濟損失,商務部指導紡織、輕工、五礦、食土、機電、醫保等六家商會,全力做好出具不可抗力證明、法律咨詢、參展協調、供需對接等相關服務?,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商會將協助有需求的企業,無償出具因疫情導致未能按時履約交貨的不可抗力事實性證明;
二、各商會將針對因疫情引發的相關貿易限制措施,為企業提供必要的法律和信息服務;
三、各商會將協調國內外組展機構,幫助因疫情無法出國參展的企業妥善處理已付費用等相關問題;
四、各商會將加強與企業和地方政府的溝通聯系,及時共享有關產品和服務的信息,搭建供需對接的橋梁。
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統一思想,提高站位,充分認識幫助外貿企業應對疫情工作的重要性,積極行動,主動作為,全力為企業排憂解難,有關問題及時上報。商務部將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與各地商務主管部門、進出口商會、外貿企業同舟共濟,共克時艱,堅決打贏這場疫情防控阻擊戰,努力做好穩外貿工作。
附件:商會聯系方式(點擊鏈接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ae/ai/202002/20200202933976.shtml?from=timeline&isappinstalled=0獲取)
政策二: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捐贈稅收政策》
為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現就有關捐贈稅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企業和個人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捐贈用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現金和物品,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全額扣除。
二、企業和個人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捐贈用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全額扣除。
捐贈人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開具的捐贈接收函辦理稅前扣除事宜。
三、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或者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無償捐贈用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四、國家機關、公益性社會組織和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接受的捐贈,應專項用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不得挪作他用。
五、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截止日期視疫情情況另行公告。
(注意事項:請用企業賬戶,向正規部門捐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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